法律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必须要差40岁吗

  收养法是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民法典草案的修订以男女平等为前提拟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的男性30周岁即可作为收养人收养子女。但是,男性无配偶,包括男性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无配偶的情况,法律则规定年龄要相差40周岁才能进行收养,这是法律对单身男性收养女性所作的特殊规定,也是法律中被收养的女婴和女童的特殊保护。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收养立法中有都类似的规定。这是从性别、年龄、生理特征、伦理道理等方面考虑而制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德,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保护被收养女性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这里所称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是指包括40周岁的本数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