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治理扬尘污染防实行多措并举
广东为了治理扬尘污染,实行多措并举,《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案中也加大了对扬尘防控要求。扬尘污染是继燃煤、机动车后又一大空气污染源,治理扬尘污染,刻不容缓。
近日,14年后再度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进行审议。《草案》除了创新提出实施大气环保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外,首次将“扬尘污染防治”与“燃煤、工业、机动车”并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领域,并辟出一节来阐述具体要求。
广东省对扬尘污染防治历来重视,去年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提出,加强施工及道路扬尘的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省环保厅去年底又发出做好秋冬季节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近年,部分地市相继通过开征扬尘费、多部门监管执法等手段防控扬尘污染。
有关人员随环保部门人士走访发现,施工工地执行控尘措施情况参差不齐。省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初步研究显示,扬尘占珠三角一次排放的PM2.5、PM10的成因比重分别在两成、四成左右;随着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力度加大,仍有相当部分工程扬尘控制措施不够,由此引起的扬尘污染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