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二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二人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股东人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

  3、出资方式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普通有限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4、年检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5、设立个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有:

  1、投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任何强制性规定。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有:

  1、经营自主权一人决定经营。

  2、效率高。

  3、经营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