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分公司设立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时间:年月日

  地点:市[]

  参会股东人员:

  议程: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设立分公司):同意设立分公司名称为======。

  全体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本公司盖章:

  年月日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