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几次才可以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暴行为的出现,受害方一定要积极的适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既不能偶尔的吵架动手一次就错认为是家庭暴力,也不要被多次家暴而容忍自己被不断侵害。
如果只存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还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不愿意离婚也不想提起损害赔偿的,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单独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一审的时候没有提出损害赔偿,二审的时候还可以提出,法院会对此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还可以对此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