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年前我国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我国将在2015年之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基本遏制化工、煤炭等行业职业病高发势头。

  据了解,目前我国大型石化企业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推行一把手负责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企业内部设立了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并实施职业卫生规范,建立全面的企业卫生管理规定,并大力推行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HSE)建设。因此,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人数量大,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职业病危害范围广,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业病危害。其中,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据了解,我国中小化工企业普遍存在职业卫生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仍然漏洞较多。据调查,2008年,江苏、四川、贵州、湖北等地仅有极个别企业设立了专职的职业卫生部门。

  按照规划,我国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结束一直以来职业病防治机制不健全的现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