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
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
配偶团聚移民简介
团聚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类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充分贯彻了加拿大移民政策的人道主义思想。根据加拿大移民部2004年度的移民监测报告,2004年度共通过团聚移民的总人数62246人,占年度总移民人数235824的39%;其中配偶团聚移民人数为43985,约占移民总人数的18%。在众多的移民方式中,配偶移民是最优先的。
2月14日是西方的情人节,加拿大移民局(CIC)宣布了对配偶移民进一步放宽政策、加快审理速度的政策调整,包括配偶在移民等待批准期间合法居住在加拿大。根据CIC最新的审理周期,9月份家庭团聚赞助人资格申请的平均审理周期为39天,而北京使馆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期间对移民申请人的平均审理周期为80%的申请于4个月内完毕,所以我们不难看出,配偶团聚移民是所有移民类型中最快的一种。
赞助人的要求条件
赞助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年满18周岁
•居住在加拿大(没有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可以赞助其配偶及配偶的依附人。在国外旅游的加拿大人不视作是居住在加拿大以外)
•收入最少与加拿大政府每年公布的最低收入标准持平
•被赞助人是赞助人的家庭成员
•签署一份《承诺书》
•与被赞助人签署一份《协议》
符合以下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可以作为赞助人:
•未履行以前的赞助义务者
•未偿还移民贷款者
•未履行法院支付判决者
•未偿还表现债券者
•在监狱的犯人
•有债务的破产者
•因除残疾之外的其它原因而接受救济者
•曾对本人或配偶的家庭成员犯过性侵犯者
•被下令离境者
•严重刑事犯、提供虚假移民材料、不符合入境条件者
导致团聚移民申请被拒的原因有哪些?
以下原因可能导致被拒:
•赞助人与团聚移民申请人的关系不真实或关系只是因为移民而形成的;
•你可能不符合经济要求
•被赞助人可能提交材料不全
•被赞助人可能不是家庭成员
•被赞助人及其家庭成员可能因为有犯罪记录或有严重疾病。
减缓审理进程的原因有哪些?
•申请表格不完整或未签字
•地址不正确、不完整或地址变化后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
•材料不全
•材料复印件不清楚
•非英/法文材料没有翻译件
•移民局对赞助人进行调查
•信息及材料的核实(如在移民申请人居住国进行背景调查、要求第二次面试等)
•需要进一步体检或咨询
•刑事安全原因
•家庭状况,如即将离婚、监护及关系维持等
•合法收养的完成
•需要与加拿大或其它国家机构进行咨询
•在审理周期内写信询问案件进程
为什么配偶团聚移民拒签案增多?
申请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本来并不困难,只要婚姻关系是真实的,都可以成功,对赞助人的收入情况也没有很高的要求。但由于近年一些人想移民加拿大但不具备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的条件而选择了假结婚、假团聚移民加拿大的方式,以及一些在加拿大的国际留学生因无法办理技术移民而采取假结婚的方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使得移民官在审理配偶团聚移民签证中发现了越来越多的假结婚个案。由于真假婚姻很难辨别,因此,移民局现在在审理配偶移民签证中,执行非常严格的审核制度以杜绝为了移民目的的假婚姻。签证官万分谨慎的审理标准,使得许多有真实婚姻的夫妇因为材料准备不足而被拒。
根据以上所述,配偶团聚移民需要证明以下四个问题:1、双方婚姻的真实性;2、赞助人的经济能力;3、被赞助人是否对加拿大国家安全造成危胁;4、被赞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而这四项审核标准中,最为重要的当然是婚姻的真实性。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由于没有签证经验往往粗心大意,以为只要有了结婚证书就万事大吉,对其它证明材料却不放在心上,致使递交的材料中其婚姻关系的真实性证据不足,导致签证官认为婚姻的存在只是为了申请人取得移民签证从而拒签。
另外,为了杜绝以婚姻形式“骗取”移民签证,面试时签证官也往往采取主动出击、先入为主的方式详细盘查当事人,甚至故意提出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令当事人招架不住。如果事先没有认真仔细的准备,再加上面签时的紧张,一旦回答问题令签证官不满,同样是以“婚姻不实”为理由拒绝当事人入境。
再者,在审阅当事人的材料时,签证官还会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地位、语言、经济,以及文化背景等条件,主观判断申请人婚姻的真实性,从而造成部份“冤假错案”。
因此,我公司建议申请当事人,千万不要以为有了一纸婚约证书便可以成功移民,一定要在专业人士的地指导下准备申请材料,这样才能确保移民成功。
费用估算
1、加拿大政府收费情况
•赞助资格申请费:75加币
•移民申请费:主申请人每人475加元。
•体检通过后、获得签证以前缴纳的登陆费:主申请人每人490加元
2、其他费用
•体检费:成人每人1350元人民币,未成年人每人450-1350元人民币。
•公证费:
•出生、无犯罪、未婚类:人民币104元/份(副本费人民币10元/份)
•学历、学位、结婚证类:人民币128元/份(副本费人民币1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