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的区别,什么是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有:
1、主观不同。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2、表现形式不同。医疗过失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等级的确认需要进行鉴定。
3、后果不同。医疗事故是需要专业的机构才能被确认的。一但确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需要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案件,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导致病员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情况。
这种医疗意外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见和避免的。由于医疗意外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主要是病员及其家属对突然发生的意外病理变化和遭受的不良后果不能接受。
1、意外门诊医疗指的是一些日常的意外达不到住院的程度,疾病的感冒发烧不算意外,去门诊就可以处理,也可以在相应的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报销。
2、意外住院医疗指的是因意外导致受伤住院,在保额范围内,可以报销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3、意外住院津贴是针对因意外住院导致的,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一笔津贴,单次通常是最高给付90天,年度内最高给付是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