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应当如何进行分割,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多久
遗产进行分割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在协商过程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如经继承人协商同意时,也可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对非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非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在各继承人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由人民法院确定。
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遗产分割注意的问题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