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保单作废了吗
我们中国的保险法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了分立,合并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以外不得解散!
从我们的保险法里面就可以看的出来,国家对于保险公司的破产管控是非常非常严格的,但是就并不是说他不能破产!一旦真的遇到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那么我们也不用担心,保监会会指定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来接手这家保险公司的保单!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们的健康保险不会受影响,但是分红型保险会受影响,因为分红型保险的收益率是根据当年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决定的,那么我们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尽量选择一家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
既然保险公司不能申请破产,自己又经营不下去,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会有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并购。当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来揽下这一摊子的话,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依然有效。
保险公司与银行一样,必须受到政府的监管。所以,保险利益基本能够得到兑现。以上规则基本适用于全球保险业,比如在美国,就算某保险公司倒闭,保单也照样有效,只不过是由其他公司来接纳,继续履行原保单上的承诺。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