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是什么?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有三种状态如下:

  1、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这是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与实际损失价值相等的保险金赔偿。

  2、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这是超额保险,对于超额保险,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都是无效的,被保险人不得获得超额的经济补偿。

  3、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这是不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人是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在概念上,基本保额和保险金额有着明显的区别,基本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而保险金额则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后期实际能领取到的保险金额最低不能低于基本保额。

  1、交强险

  交强险这个作为国家必须投保的车险在第一年投保车险时价格是固定的,这是车辆的基本保险,没有这个基本保险,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2、商业险

  主要有:

  (1)车损险,就是车辆出现事故损坏负责修理的车险,它是由机动车的价值决定的保险,保额就是机动车的价值,价值越高,保费越高。这一项一般要千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