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证卖兽药咋处罚?
一、个人无证卖兽药咋处罚?
无证经营兽药,会按照罚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一)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即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经营活动。(上述规定所提“兽药”包括当作兽药出售的人用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证明文件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的兽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兽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为:
(一)个人非法经营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无证经营兽药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情况被发现是会被罚款的,一般会按照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来罚款;如果不能确定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zhi“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
2、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3、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批件后,到当地办理有关营业执照等手续,方可营业。需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5、租房合同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到期换证、变更同新办。
兽药经营企业申请或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书;
(2)《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3)负责人(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
(4)药学、兽医、畜牧专业的学历证书或助理兽医(畜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验收证明;
(6)换证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供原《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原件。
申报及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1)经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县(市、区)兽药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由经营企业按要求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一式两份;
(2)县(市、区)兽药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符合兽药经营条件的,将《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等有关资料报市兽药管理部门,由市畜牧局统一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条件有哪些?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药剂士或兽医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兽药存放和保管场所,应有防污染、防虫蛀、防鼠、防尘、防潮、防霉变等设施;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