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成被告

  事因:投保人小车被焚理赔遭拒结果:法院一审判投保人。

  2006年5月26日,史先生在保险公司和他“扯皮”5个月理赔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查明,史先生的小车起火属于外力明火引起,排除了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的火灾,有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的证明,因此属于理赔范围,认为保险公司要求司法鉴定属于无故拖延理赔。另外还认定,史先生的车是在晚间停放时起火,符合保险条款中明确的“车辆使用过程中”,并非保险公司所解释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意思,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史先生保险赔偿款19.8万元,并承担5570元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