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1、近期,笔者作为二审辩护律师,承办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与走私、买卖象牙制品有关的刑事案件,其中九名上诉人一审判处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笔者的当事人郭某涉案九万多元,一审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其他同案分别获刑八至十一年。笔者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根本原因在于对现有司法解释的机械适用,由此导致罪刑不相适应。具体理由如下: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野生动物构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如《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危险,严重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