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是否需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是否需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展战略可能涉及公司的未来的经营方针、方向,由股东会审议会更加规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