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怎样申请
⒈享有孩子教育、继续再教育、购房贷款贷款利息或是住房租金、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减的经营者,自满足条件逐渐,能够向付款薪水、薪酬个人所得的义务人给予以上专项附加扣减相关信息内容,由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增值税时,按其在本企业本年度可享有的总计扣除额申请办理扣减;还可以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扣缴地负责人税务处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扣减。
⒉经营者与此同时从两个之上获得薪水、薪酬个人所得,并由义务人申请办理以上专项附加扣减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减新项目,一个缴税本年度内,经营者只有挑选从在其中一处扣减。
⒊享有大病医保专项附加扣减的经营者,由其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主向扣缴地负责人税务处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