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属性
一、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属性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的是一方子女的姓名,那个可以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父母婚前为子女购房,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若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只归自己子女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全资,并已在婚前取得房产证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若婚后才取得房产证最好去做个公证
而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其全资购房,但因烂尾等特殊原因,在婚后才获得房产证的,谢友林建议,最好还是拿着各种可以证明是父母支付房款的凭证去做一个公证,以避免日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