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一、小产权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小产权过户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所谓的“小产权”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并没有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不能正常交易,只能在本村内部村民中进行转卖,其他人购买小产权房无法获得相关产权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什么是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的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的出让金等费用的,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的房管的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了。
2、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的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的俗成的称谓的。
3、该类房没有国家的发放的土地的使用证和预售的许可证的,购房的合同在国土的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的。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的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的。
4、按照国家的相关的要求啊。小产权不得确权的发证的,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2014年1月,国土部赴五省督处查处“小产权房”。2014年3月,国土资源部:清理统计小产权房,研究后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