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门女婿离婚有赔偿吗

  一、上门女婿离婚有赔偿吗

  1、上门女婿离婚,如果是女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有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孕期离婚是否有赔偿

  孕期离婚一般没有赔偿。但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存在且孕期,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请求,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