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哪些情形不受理仲裁审查申请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哪些情形不受理仲裁审查申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

  (2)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3)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

  (4)确认劳动关系的;

  (5)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