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处理方式
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为: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选择更换、退回、另外协商约定或者赔偿等方式来补偿;
3、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损失;
4、定金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赔偿责任,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6、仲裁。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
7、诉讼。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讼争进行依法解决。
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