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订立婚前协议书

  订立婚前协议书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要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婚前协议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婚前财产的具体信息、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婚前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时间等信息。

  婚前协议可以不公证,未经公证的婚前协议只要是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但是婚前协议公证后会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