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1、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人士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给予答复并预约领证日期。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书的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相领取离婚证。
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双方的《结婚证》。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1、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前往婚姻登记地办理。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需要前往法院办理。
(1)相比较而言,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双方就离婚事宜(是否离婚、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协商一致后,前往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通常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证件照等。新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即夫妻双方在首次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之日起,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30天期满后需要再次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相较于协议离婚较为复杂,通常情况下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此时,就需要前往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