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有:

  1、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动植物品种;

  4、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5、科学发现。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