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单予以公布的渠道和方式有什么
失信人名单予以公布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
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失信人名单予以公布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
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