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找国税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于行政复议国税局处理有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