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构成四要素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客体是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