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治安拘留警察做假笔录怎么处理?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警察询问笔录做假就是徇私枉法。治安拘留警察做假笔录徇私枉法包括故意把有罪弄成无罪也包括故意把无罪弄成有罪,所以如果他故意造假导致不该被追究责任的人被追究责任了,经办警察就要追究徇私枉法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