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工程量少报了要怎样办
若签合同时,如果工程量少报,则合同的签订主体可以就该工程量的问题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若签合同时,如果工程量少报,则合同的签订主体可以就该工程量的问题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