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登记原因证明等相关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房屋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