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税计算方法可以是怎样的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