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多发性犯罪,属于责任事故类犯罪范畴。我国

  刑法对于责任事故类犯罪的主体一般都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对于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在现行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却没有任何限制,仅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现行刑法一改以往的立法模式,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没有作任何限定,即将1979年规定的“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的限定删去,并同时还删去

  第二款关于“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罪,依照前款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这一修订在理论界和实践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