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的认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的认定是什么

  1、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的认定: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