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招标分为什么部分

  我国《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对公开招标的解释:“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亦称竞争性招标,通过公共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使招标活动处于公共监督之下进行。

  2、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对邀请招标的解释:“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由招标人根据自己积累的资料,或由权威的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选择3家以上合格的投标人发出邀请,被邀请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意向,购买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