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费的计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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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