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处理办法: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不会判离。但若是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案第一次女方不同意法院是否能判离
法律上没有明确说第一次起诉,就不准许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