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一、女方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1、女方精神病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且一般情况下,女方精神病需要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其监护人的确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按顺序承担,由于是离婚诉讼,女方的配偶担任监护人对其不利,应当变更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二、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