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
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诽谤罪犯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1、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即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互联网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