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

  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实现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故不须债权人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债务转让在债务人转移义务后,第三人(受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债务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而不能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履行有瑕疵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