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少判几年

  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少判几年

  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少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如果破坏正在制造、修理、库存的上述设备、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不能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辩护词有哪些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近亲属委托,指派我继续作为被告人叶某的辩护人参加本案二审诉讼活动,辩护人结合本案事实,针对公诉机关抗诉书,就本案的定性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给予考虑,谢谢!

  辩护人认为,大庆市X区人民法院(2010)X刑初字第141号刑事判决书将本案定性为盗窃罪是正确的,请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驳回公诉机关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