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算
一、民法典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算
1、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如下方式予以计算:如果子女具有固定收入的,则扶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计算具体的抚养费数额。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规定的是有支付的参考标准,但是并没有统一的数额,相信这一点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每个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一样,给孩子抚养费的时候,是需要参考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和孩子成长的实际需求等,一般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固定收入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