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二)要求不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
2、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
二、建设工程中的阴阳合同
(一)注意事项
1、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
(1)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的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双方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由双方自愿达成的、是在招标合同签署之前还是之后订立的,均属无效合同,结算款的计算应以备案中的中标合同结算。
(2)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自愿招标的情况,但我们认为自愿通过招标发包的当事人应该遵循招标法的相关规定,若订立阴阳合同,也应该按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
2、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1)在实践中,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全国各地的判法不尽相同,这主要是考虑到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并没有直接否认“阴合同”的效力,但又存在着无强制规定需投标或两个合同无效的情况。
(2)大多数省份高院颁布的指导意见认为,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结算依据,除非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签订阴阳合同时,需查询当地高法的指导意见,避免利益受损。
3、对实质内容的变更,才是订立了阴阳合同
(1)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变更都不被允许,建设合同中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条款。双方只有对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和计价方式变更,才是对合同的实质性变更。
(2)若工程因客观因素导致工程量、工程价款、工期变更,属于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情况,法律保护这种情况下双方另外订立的补充书面文件。
4、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需要招标才能建设的工程,试图通过订立阴阳合同逃避监管,则会被处以项目合同金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无需招标工程的双方当事人,若订立的阴阳合同触犯《税收征收管理法》时,其应承担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