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二、行政诉讼法院多久可以立案
行政诉讼法院一般需七日可以立案。小编提醒您,法院在接到起诉状的七日内,如果认为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三、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行政相对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行政相对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不能向法院起诉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