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
一、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
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有的要求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被注销以后,就不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继续经营,注销后继续经营的,属于无照经营,获利大的可能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流程如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应当支付清算组注销过程中花费费用。
1、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4、到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5、到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6、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7、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8、销毁公司印章。
三、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
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如下: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小编提醒您,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