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首次开庭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二、仲裁的基本程序

  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

  1、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

  3、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裁决

  三、没有仲裁协议可以仲裁吗

  没有仲裁协议不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