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剥夺政治权利的日期时候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二、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哪些
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小编提醒您,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则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何减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减刑要看在执行期间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