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是被继承的债务

  一、哪些是被继承的债务

  下列债务可以被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二、被继承人所欠债务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所欠债务要按照如下流程处理:

  1、先确定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反之,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

  三、未继承遗产债务怎么办

  未继承遗产一般不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