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种类
一、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种类包括: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正常情况下行政案件记录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其他,与刑事案件不同。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但是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
三、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