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否执行欠款人父母的财产

  一、可否执行欠款人父母的财产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其一、欠款人在世,因为借贷而产生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以个人财产来予以偿还,不能执行其父母的财产来清偿债务;

  其二、欠款人去世,父母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范围之内偿还欠款人的债务,即可以执行父母的财产来予以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公司欠款是否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

  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

  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