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肇事可拘留多久
一、交通肇事可拘留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时间当然从做出拘留决定实施拘捕后起算,拘留通知书上面会有记载。拘留后37天内检察院会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批捕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个月左右。
二、交通肇事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十四)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十五)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六)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七)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十八)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十九)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二十)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交通肇事并非一定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节,才能加以确定。而通常不构成犯罪的时候,就算有对肇事者进行拘留,往往都是指行政拘留。当涉嫌构成犯罪,那这个时候的拘留多半就是刑事拘留了。